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似是故人来-《豪门暖婚之全能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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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清雅感慨之余,靳宇轩已经下楼拿了她的电脑,又折返回来。

    夏清雅回过神儿,漾出一抹甜笑:“没什么,就是想,你怎么那么久还不上来?”

    靳宇轩走到床边,将电脑放在小桌上,斜睨她一眼:“小样儿,你不就是嫌我慢吗?”

    从裤袋里摸出手机看了时间:“对表。现在是12点37分,我1点07分过来收电脑。”

    分秒必争的态度,就差没有连秒针的读数都对上了!

    夏清雅不满地嚷嚷:“哪有人像你这么小气啊??居然还斤斤计较,你大方点儿不行吗??”

    被人严正抗议外加强烈谴责,靳少爷知错能改。

    他点了点头,正儿八经道:“成,那我就大方点儿,1点10分。”

    “……”夏清雅忍了很久,到嘴边的话才咽了回去。

    好你的奸商,还真是“大方”了那么一丁点儿啊!

    不管了,有电脑总比躺在床上发呆要强,反正手机也被这人给收走了,睡也睡不着,所谓卧床休息不过是挺尸而已。

    看夏清雅动作迅速地打开电脑,靳宇轩的唇角微微勾起,施施然走出房间,转身就进了书房。

    才坐下,就听到电脑响起了提示音,有一封新邮件。

    发件人只有一个字儿:凡。

    靳宇轩挑眉,那家伙?毕业后似乎就再也没有联络,今儿怎么想起给他发邮件了?这又不是逢年过节的,好奇怪。

    打开邮件,只有轻松的一行字:靳,我周三要到B市了哦,到时还希望你尽地主之谊,接待我一段时间咯!

    感叹号之后,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表情,很夸张,却也透露了发件人当时兴奋的心情。

    落款依旧是一个“凡”字儿。

    靳宇轩两手放在键盘上,定了好几秒,只敲了一个字的回复:好。

    要说这个吴予凡,还是他在剑桥时的同学,是个中美混血儿。因为长相和身材的缘故,很受女同学的欢迎。

    加上医学院里本来就是男多女少,善于交际的吴予凡可以说是左右逢源。

    靳宇轩和吴予凡都是医学院的高材生,专业成绩也都是拔尖儿的,甚至于教授也常常喜欢拿他们俩来作比较。

    后来两人都同时选择了病毒学,却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

    靳宇轩对免疫学更感兴趣,也对各种癌症进行深入的研究,常常埋头在一大堆的病历档案中。

    吴予凡则更倾向于病毒学本身,还有寄生虫感染,苦心钻研那些病因能让他从中获得兴奋感。

    也不知是哪位同学起的头,竟然建议让吴予凡培养病菌病毒,让靳宇轩去想办法消灭病菌,让两人用这样的方式PK。

    不出意料的,吴予凡当即兴奋得举双手赞同了。

    他一直都将靳宇轩视为自己在医学院里唯一的对手,除了靳宇轩外,谁都配不上和他PK。

    靳宇轩压根儿就没想参加这种无聊的游戏,他学医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也想借着医术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却从未想过要以此来炫耀什么。

    吴予凡哪里肯,每天不依不饶地让靳宇轩接招,后来更是直接用了偏激的方法,逼得靳宇轩不得不应战。

    时隔多年,现在说起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可靳宇轩对这位故人,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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