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玛德,我一个正常人,居然会和两个疯子做朋友。容泽,你就让陈旭延这个疯子给你治病?” “按照如今医学界的排行来看,他是最合适的,不是吗?” “我现在算是知道了你们两个就是传说中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容泽道:“我去一下厕所。” 墨凉城想要跟去:“我也想——” “你不想。”陈旭延拉着他。 墨凉城:!!! 突然,他想起了消失的江彦。 所以容泽这是要过去搞事情? 怎么办,他更想去了。 墨凉城沉默了一会儿,在容泽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后才问一旁的陈旭延,“为什么,为什么你不阻止他?你明明知道,离婚之后,他就会追妻火葬场了!” 陈旭延耸肩,笑着道:“我为什么要看着别人快乐?” 因为他不快乐,他也不想别人快乐,不破坏是他最后的善良。 墨凉城骂了一句疯子,问陈旭延,“你怎么搞定江语的?” 之前江语可是瞧不起陈旭延,陈旭延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舔狗。 “说起来我也挺奇怪的,以你的手段,怎么会有追不上的女孩子。你这么多年,偏偏选择了成功率最不高的一种。” 江语这样的大小姐,长得漂亮,出身显赫,在家里还受宠,身边绝对不会缺少舔狗。 陈旭延在国外那是风云人物呀,除了一个姑娘……其余不管是高官之女,还是富商之女,还是高傲的才女,哪个能够逃过他的手掌心,这斯文皮囊下面,隐藏着一副花花肠子。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最终也栽在了那不可拿下的女孩手下。 那女孩死后,似乎把这个人所有的热情和浪荡都给带走了。 从今以后,这人还是斯文的,皮囊下面却已经空空如也了。 只是墨凉城最初怎么也没有想到,陈旭延会将江语当成那人的替身。 明明两个人,在他看来从外貌到性格,都没有丝毫相似。 而且奇怪的是,他这样会追女孩子的人,居然追了江语这么久,才在最近把江语拿下。 “我要的不是她,又何需用心追?”陈旭延走出去,冷风吹在脸上,对面广场大屏幕上,有一个红裙美人正和一个男人牵手唱着情歌。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