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黎向晚嫁过来半年,从来没见她拿过扫帚。 院子平常都是他在扫的,但是他眼睛时好时坏看不清东西,偶尔只有眼睛好的时候才能拿起扫帚。 古怪,从昨晚到现在黎向晚都透露着古怪。 他身后,黎向晚露出来狡黠的笑容。 她用干净的手背揉了揉笑僵的嘴角。 清冷的目光穿过院子,落在大门处的高大身影。 程霄云上半身仅着一件工字背心,露出的半截小臂肌肉线条流畅,他皮肤白皙,耳根子微红,神情颇不自在。 六月的天,天上的太阳跟个火球一样。 岭南的天闷热潮湿,她刚刚干了没两下就出了一身汗了但还是卖力地干这才吸引到了他的目光。 程霄云不自在就对了! 黎向晚就是要让他不自在。 书里写这个时候,程霄云对原主还残留有那么一丝丝感情。 但这半年来,原主对程霄云又是辱骂又是发疯,程霄云心底的好感被她磨灭得七七八八了。 但白月光的杀伤力就是比别的东西来得强大。 程霄云自从他亲妈去世之后就没得到过什么关爱,而原主又对他有救命之恩,那碗小小的河蚌粥竟成了程霄云记忆里最温暖的存在。 他一直对原主百般包容,所以小说里写原主偷走他的钱后,他一点都没有追究! 她刚刚其实是装的。 她早在程霄云杵着拐杖时,她就听见了声音。 她也知道那双锐利的眸子打量了她很久,但她为了维持住自己之前辛勤能干的人设,所以才那么卖力的除草! 她又不是傻子,那么大的草根还要自己动手,那得挣扎到猴年马月去! 下午她就去买农药,农药一打,院子里的草全都死光光。 还费力折腾这个? 黎向晚她从小在城里长大,但暑假时也经常回乡下的爷爷奶奶家,她也干过农活除过草,她可不是那种死命埋头干活的人。 黎向晚如是想。 她扔下锄头往西边的房间走去。 第(1/3)页